广州居民甄某骗得7人钱财共计32万,被判六年半
昨日,广州海珠区法院通报,广州居民甄某以帮人办理补缴社保手续为名,骗七人钱财共计32万余元,一审被判刑六年半。
据检方指控,广州居民甄某,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广州市海珠区、越秀区等地,以帮被害人办理补缴社保手续为名,骗得7名被害人钱财。受害人被骗金额少则1万元,最多6万元,前后共被骗取人民币32万余元。
检察院认为甄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甄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的刑罚。
法院认为,综合证据足以证实甄某行为构成诈骗罪。故而,法院决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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