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家住山东省平原县的王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称,“我孩子今年上3年级,11月10日在学校被六年级的学生撞伤,导致右眼上方缝了3针,但学校一直不予协调,且对方家长赔了400元交至学校后,学校一直扣押医药费,我们觉得非常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儿子在平原县实验小学上3年级,11月10日那天,他被6年级正在丢沙包的学生撞倒,导致右眼上方受伤,班主任急忙通知王女士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据王女士说,治疗期间,对方学生家长从未露面。第二天,学校的副校长当着王女士的面给对方家长打电话协调此事,最终对方家长只同意给一半的医药费400元。
次日,学校让王女士签份协议,据说是学校给学生入的“校方责任险”,但王女士说:“我还没有拿到医药费,为两者都有责任,所以只愿意为什么要签协议?”经过与校负担一部分医药费,但王女士方沟通,王女士得知,对方不同意,她认为400元的赔偿太家长赔偿的400元已经在她儿少了,要求全部赔偿。我们校子的班主任那里。当王女士方每年给每个学生交有6元的拒绝签协议后又给班主任打‘校方责任险’,我们校方只能电话时,班主任表示王女士在‘校方责任险’中帮忙申需要签了协议才可以领取赔请,尽量帮王女士争取到全部赔偿。为您提供全渠道一致、优质的售后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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