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吉安大桥上,一辆宝马越野车和公交车相撞,造成了两死两伤的惨剧,引发人们的关注。1月6日,记者从青原区交警部门获悉,由于当事各方对认定结果均存异议,目前,事故处理已经进入复议程序,下一步或将通过法院判决赔偿事宜。
据了解,在青原区交警部认定:宝马车驾驶者属于无证毒驾,并且违反交通信号,骑跨道路中心双黄实线通行,在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对事故负主责;公交车司机处实习期,按规定不能单独驾驶公交车,故负次要责任。宝马车主将车辆出借,最终出现交通事故,则承担20%的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有驾驶者上路前均应取得驾驶证,并且避免服用国家明令禁止、管制的各类麻痹神经的药品;车辆所有者在出借车辆时,需保证车辆交由持证人员驾驶;公交车是安全系数较高的出行工具,乘客乘坐时也应注意安全,注意防范急刹车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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