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商贸公司职工吴某等三人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该单位居然有8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没有缴纳,无奈之下他们到该大队寻求帮助。?
?吴某介绍,他们在单位从事某品牌白酒销售工作,工作一年多。前不久单位结清了他们的工资,与他们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但他们在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时发现,他们还有8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公司并未帮他们缴纳。?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但该大队工作人员本着便民的原则答应帮他们协调处理。通过多方努力,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张某无奈地表示,因为经营不善,已将公司过户给别人,他本人也负债累累,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大队工作人员调解,张某最终与吴某等三人达成协议,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他用所剩余的白酒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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