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为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在确保住宅等层面的积极主动功效,推动房地产业的身心健康发展趋势,乐山市对住房公积金的房贷政策开展了调节。那麼,2016年乐山公积金房贷政策有什么转变呢?下边为您详细介绍。
据了解,本次增加一年的国家扶持政策包含: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派发购房贷款不扣除职工一切花费;职工持续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之上,能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本人购房贷款。
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单职工购房贷款最大申请办理额度由五十万元;乐山市职工初次买房最多贷款期限由20年调节为30年,但具体贷款期限不可超出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
容许乐山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买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初次应用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买房户,在选购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产品住宅时按首套房贷利率现行政策实行。
对一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付清前一次个人公积金购房贷款后,如果没有别的住宅商贷的,可按照规定再度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年利率;已申请办理预抵押备案的住房贷款不会受到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限定,审核办理手续完成后就可以派发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市个人公积金管理处解决房地产商的资质证书、信誉度开展严苛核查,签署有关合作合同,保证借款资产的安全性。
提醒:2016年乐山公积金房贷政策执行之后,管理处在申请贷款业务流程的情况下不扣除一切花费,职工只必须持续全额缴存个人公积金六个月之上,就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此外借款的期限也调节为30年,最大贷款额为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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