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民作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不仅免费给种猪上保险,还要给补贴,这下我养猪的劲头更足了。”日前,武隆铁矿乡幸福村梯子坎组养猪大户杨远刚收到该乡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能繁母猪保险单后高兴地说。笔者从该乡畜牧兽医站获悉,铁矿乡2012年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已于本月初开始,将在月底结束。
据该乡畜牧兽医站站长丁顺明介绍,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国家促进生猪生产的支农惠农系列政策之一。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养殖大户参加保险。每头保险金额1000元,每头交纳保险费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30%,养殖户自行承担20%。
为了调动广大农户养猪积极性,切实做好2012年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该乡畜牧兽医站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点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户宣传能繁母猪保险知识,提高农户投保意识。同时,该乡还出台惠民扶持政策,对全乡存栏能繁母猪的保险由政府全额“买单”赠送;此外,对今年通过畜牧兽医防疫部门检疫合格后,引进的种猪每头补贴350元。
预计,截至本月底,该乡将为800头存栏能繁母猪支付保险金额16000元;为其中今年引进的300头种猪发放补贴105000元。将惠及养猪农户200余户。
相关链接:种猪养殖保险对象
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种猪场饲养的种猪,以及农户、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企业饲养的能繁母猪,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一、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二、 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当地畜牧、防疫管理部门进行养殖备案,并取得相应养殖代码的规模化种猪场;
三、 在当地畜牧、防疫管理部门进行养殖备案,并取得相应养殖代码的,自有能繁母猪存栏量在30头(含)以上的养殖场(户),或带户规模在50户(含)以上的合作组织;
四、 养殖场地及设施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饲养管理规范,健康无疾病、无伤残,按免疫程序预防免疫,且有免疫记录;
五、 种猪体重在22公斤以上;能繁母猪体重在100公斤以上。
保险责任
第二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种猪、能繁母猪在保险单载明地址的固定圈舍内死亡的,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一、 自然灾害: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冰雹、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
二、 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三、 二三类病害:败血症、猪肺炎、猪丹毒、流行性腹泻、免疫副反应(中暑、中毒除外);
四、 难产死亡;
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认为发生疫情,并且经区(县)级以上政府下封锁令,对于扑杀的种猪、能繁母猪,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的约定给予部分赔偿。
实施农业保险种猪保险,对提高广大养殖户抵御风险能力,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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