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发展,养老问题成为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深圳社会劳动保障局把改变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重要解决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到来,如何最大化的利用资源,提高老年生活的质量,越来越到受人们的关注。而养老资源的公平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中国700多万公务员目前身处社会养老体系之外,他们的养老谁付钱,付多少,都是下一步改革的一大难题。
如何改变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的“双轨制”,近年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2年7月4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2012改革计划》,明确提出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养老保障体系。
此前一直被诟病的养老金体系“双轨制”有望率先在深圳破冰,消息一出即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
对于在职的委任制公务员,将实行社会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方式,一律并入现在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的缴费、计发方式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完全一样,以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10%,个人缴8%。而作为养老补充的职业年金,将适当与绩效、业绩挂钩,工作突出的要奖励,犯错误的要停缴或者扣回。
深圳市人社局提出,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的操作。临近退休的老公务员按照原来的办法,新进公务员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而中间人群则按照社会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养老保险部分的缴费、计发方式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完全一致。唯一的区别是作为养老补充的职业年金部分,适当和工作业绩挂钩。
深圳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探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始,深圳率先在全市铺开聘任制公务员试点;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2010年,深圳率先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
据了解,深圳市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深圳全市近3000名聘任制公务员全部参加。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在岗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交比例为9%。
本次改革,深圳将充分借鉴香港、新加坡及欧美的先进经验,在既有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攻坚,让饱受诟病的双轨制在深圳彻底“破冰”,通过“并轨”打通机关和企业间交流的真正瓶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改革目的不是为了降低公务员待遇。
深圳特区报报道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表示,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降低公务员的待遇,而且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公务员都是千挑万选进来的精英,为什么要降低待遇呢现在社会所诟病的是公务员不掏一分钱却享受较优厚的退休金。我们要进行改革,改掉财政统包,改成参加社会养老,这是质的改变,是性质的根本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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