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后车身严重变形,轿车驾驶员被困车内,人员受伤。马鞍山交警一大队紧急出动,与消防等部门通力合作,最终化险为夷,成功营救出被困驾驶员,受到群众的赞许。
上午9时42分许,马鞍山交警一大队接到110报警称:一辆轿车与一辆货车相撞,货车侧翻倒压在小轿车左侧,轿车严重挤压变形,驾驶员被困在车内不能动弹,要求民警立即出警。
接到报警后,马鞍山交警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万益坤,立即带领民警和协管员迅速赶到现场,5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据现场了解,由于大货车驾驶员速度过快,致使操作不当而侧翻,随后的轿车被压。中队长万益坤一方面组织民警和协管员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隔离,联合消防、医护等人员组织施救,一方面调来吊车将大货车吊起,此外还和消防官兵利用破拆工具对车门强行破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被困驾驶员被成功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都造成了极大危害,就如上问提到的那样,货车超速、操作不当,导致一旁的轿车被压,伤到自己还连累了无辜。
货车超速都有哪些危害?
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公路基础设施损坏超过300亿元。
三是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的越多,赚的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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