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其发达的经济吸引不少外地人前来务工,因此深圳也是我国一个外来人口很多的大声,那么那些外来人口生的孩子能不能在深圳市办理少儿医保呢?答案是不可以,那么原因又是什么呢?
一起来看一下专家的回复吧:
您好!根据《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市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和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当参加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也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深圳户籍的新生儿符合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条件。这一规定对不同的情况做了不同的处理,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希望专家的回复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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