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人们的身体健康提供最好的保障,国家陆续颁布了很多的医疗保险政策和医疗救助。希望可以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由于很多重大的疾病都没有找到有效的根治方式,所以得了这些病症,就意味着巨额医疗费用的支出。
大病住院以后,相当多的家庭因病致贫,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有超过百分之六十的人认为以自身的经济状况,并不能承担家庭或者自己大病时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会影响到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到目前为止,大病住院依旧是人们最沉重的话题。现在,很多人对于国务院的一项政策非常关注,那就是《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因为在这项意见中,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像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在某种程度上满足重疾患者的就医需求。
这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我国的现实条件,决定了医疗制度的改革,不可能像国外那样完善,拥有从出生到死亡全部的社会福利保障。重症疾病患者的逐年上升,基本社保的保障有限,大病住院费用的高额负担,这些都在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现在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很多家庭都因为家庭成员的重疾,导致整个家庭一贫如洗,负债累累。有的病人因为不想拖累家人,而选择终结生命,也有的人因为不堪忍受这种生活,而选择离家出走。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于大病救助,单纯的依靠国家的力量是有限的。除了大病保险的范围有限,大病住院费用的报销也有规定。这些条条框框的约束,让我们不得不防患于未然,在健康的时候为未来投保商业险,这也对家庭和个人最负责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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