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及时享受的相应医保待遇,10月15日,市医保局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及市医保处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协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工作,按时提供困难群体人员数据信息。落实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等相关政策。
会议明确,各相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严格把关数据质量,负责身份认定和存疑问题的解释。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困难群体数据标准和要求,接收困难群体数据,并按要求进行标识,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困难群体数据的维护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受理困难群体误收参保费用的退费申请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补助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身份标识,实行动态调整,完善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的工作台账,切实提高数据信息比对质量。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专管员专门负责困难群体数据报送工作,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共同做好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充分运用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精准施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来源:连云港医疗保障局_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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