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保险是大家普遍购买的一种产品,它的覆盖面很广,各行各业都有涉猎。但是对于一般的保险合同来说,提前告知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在保险之前,一定要提前和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接下来,以实际案例讲述保险,看看提前通知与赔偿的联系。
某先生购买车险时提供的车辆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但车辆的实际使用性质为租赁和租赁营业车辆,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理由之日起30日以上不行使消除。合同成立两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所以在投保前如实说明情况,对后续理赔的影响很大,也是购买保险时更需要注意的一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运营车辆来说,与自用车辆的保险性质完全不同,必须注意确认实际情况。这里,小编提醒您,请不要隐瞒,谎报,一定要实事求是,否则可能会让您的保险白买。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