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宝塔区纪委监委近期正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欺诈骗保”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向宝塔区纪委监委举报:
1.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单位);
2.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办理医保待遇,内外勾结、伙同他人套取骗取浪费医保基金,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医保基金等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受委托从事医保经办服务、稽核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3.死亡后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4.服刑期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5.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含就业后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6.其他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不符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条件而仍在领取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欺诈骗保”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以上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区纪委监委举报。来信举报: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区委四楼区纪委信访室(邮编:716000)来访举报: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区委一楼群众来访接待室(127室)来电举报:0911-2111863网络举报: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
本期编辑:康英、杨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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