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8月31日讯 8月31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银保监罚决字〔2021〕24号)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涉及四项违规,安徽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罚款42万元。
具体四项违规案由: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
2、客户信息不真实;
3、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4、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邓锐历任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团体客户部负责人、新渠道发展总监,对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客户信息不真实,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杨丽时任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团体客户部综合业务开拓岗,对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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