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疗保险基金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的医疗需求,所以,尽管我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当我们住院的时候,医保也不可能报销全部的医疗费用,那剩下的部分,也就是自费部分,需要我们自己花钱。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
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
并且,只有在目录范围内的甲类用药可以全部报销,乙类只报销一部分,不同地区报销比例不同,丙类、进口药物或器械等等都不属于报销范畴。
更别提治疗大病的特效药、高新技术或VIP病房等。
所以,一个人如果住院,他的实际社保报销是:
报销金额 = (住院费用-起付线-自费部分) ×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不可超过限额(封顶线),超过的部分也需要自费。
科普
我们平时在药盒上看到的OTC标识,被称之为非处方类药品。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有其特有标识OTC。红色为甲类,必须在药店出售;绿色为乙类,除药店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宾馆、商店等商业企业中零售。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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