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拓展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医发【2021】17号)文件精神,4月15日起,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全面开放,具体规定是:
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共济给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如何办理?
01 “我的南京”APP办理
进入“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个账直系亲属转移”,依次填写真实信息后,根据提示完成转移。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02 柜面办理
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区社保(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1、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限父母、配偶、子女,且转出人和转入人必须均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采用承诺制办理,转出人须签署“个人承诺书”说明亲属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父母、子女第一次办理时的承诺,默认为一直成立;
3、参保人员(转出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用作直系亲属间转移,每次转出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4000元;
4、柜面办理时需提供转入人社保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5、第二次及以上办理“配偶”间个人账户转移且转入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让家庭成员之间个人账户互联互通,为家庭撑起一把健康的守护伞!
非常好的政策噢,好多小伙伴们不知道吧,收藏学习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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