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保障。出台《上城区社会组织发展三年规划》等7个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配套文件,分别对社会组织发展方向、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机制、政府购买服务和绩效评估、设立公益创投资金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经费保障。投入资金5000多万,其中政府投入专项资金4000多万、福利彩票公益金200万、创意奖励资金300多万,主要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和社会组织评估,举办公益创投大赛以及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
三是人员场地保障。区、街、社区三级平台均配备社会组织扶持监管人员,区、街道和社区分别配备落实5人、3人和1人;在设施保障方面,专门拿出一定的空间作为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活动的场地,明确每个街道提供2000平米以上的活动场地,每个社区提供600平米以上的活动场地。
我区社会组织培育成效显著,截至今年6月共有社区社会组织712家,并形成“在水一方互助会”、“湖滨晴雨”等一批社会组织知名品牌,并已获批成为浙江省“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综合改革观察点”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试点单位,社会组织在拓展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文化、维护社区安全、促进社区和谐等领域的作用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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