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重疾保险不同于普通的重疾险,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用途:一是为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投保意外重疾保险后要注意什么?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公司合同后应再次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对合同有疑异的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咨询。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并且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若在犹豫期后退保,将会受到较大的费用损失。如果投保人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逾期未缴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终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意外重疾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 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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