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体介绍如下: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公共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但不合格的营业场所发生事故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由地震、火山爆发、地下火、核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引起的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二) 直接或间接由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引起的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三)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四) 因被保险公共营业场所的周围发生火灾、爆炸波及被保险公共营业场所,再经被保险公共营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协议所承诺的责任,但被保险人的法定责任不在此限; (二)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或为其服务的任何人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以及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 (三) 被保险人负担的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四) 第三者的间接损失; (五)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金额: A.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B.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以上两者以高者为准。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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