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因病在家休息。他们的单位应该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吗?今年,50岁的纪女士和他的沈阳有色金属结构厂一起上法庭。昨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对有色金属加工厂进行调解,为纪女士缴纳养老保险。
“我1990岁的时候病得很重,在家里一直在休病假,但我没有退休或退休。”纪女士告诉记者,她1976年3月去沈阳有色金属结构厂工作。在病假期间,她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而且一直是该单位的正式雇员,但从1992年10月到1998年间,该单位只支付了1992年10月至1998的下岗工人147.8元。”1998年补立账户没给补,从1999年开始单位应该承担的工资总额的18%更是一分都没缴啊!还说我是下岗,可我根本没领过失业金啊!”纪女士气愤地说。
“按照规定,我在三月份退休了,但现在我得不到养老金。没有养老金,我怎么能活在未来?”纪女士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该单位应支付她工资总额的17%—25%。但是由于单位少缴、不缴,致使她在1月份补缴了1万余元的情况下仍然领不到退休金。
在与单位多次协商不妥的情况下,无奈的纪女士于今年2月份将沈阳有色金属结构厂起诉至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单位应补缴
在庭上,纪女士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沈阳有色金属结构厂应承担职工工资总额的17%—25%,个人承担工资的3%-8%,但被告从1993年至今少缴、不缴其应该承担的养老保险,并于2006年1月20日通知自己补缴养老保险金13110.24元,把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硬性违反规定让自己承担,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面对纪女士的指控,被告承认属实,但辩解不给其缴纳的原因是单位效益不好,并表示希望能调解解决。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纪女士发放养老保险,并向原告纪女士返还8079.80元。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