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长期化要延续就要保证能够让投保人重新够买。
目前各公司销售的医疗险产品,有的保期结束之后就不能重新够买。虽然在条款上规定投保人可申请重新够买保险,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历史赔付情况而拒绝被保人重新购买,或者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重新购买的保费,但从销售人员反馈的情况看,客户最担心的还是一旦患病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不再能够重新购买,大家对百万医疗险未来的赔付率是不乐观的。
在目前百万医疗险过分追求爆款,竞争白热化的情况下,价格屡创新低,而保障项目却越来越多,主要风险控制手段除了1万免赔额之外,赔付比例均为100%,缺乏医疗费用的共同分担手段,超过1万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滥用风险很大,可能导致数年后赔付率整体快速上升,迫使各公司涨价,其实各公司都保留了最后手段使得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停售。
根据保监会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可以对长期健康险进行费率调整,但不得在重新够买的时候减少保险责任和增加责任免除范围。
因此,在有监管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各公司应加强学习研究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经验,研发出客户需要的保证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证能够重新后够买。如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的自愿医保计划,政府给税收优惠,保险公司提供产品,每人保费约4800元港币/年,年度保额为42万元港币,保证重新够买保险直到100岁,不设终身保障限额。
这样,商业健康保险在不设有终身保障限的控制下,人们可以放心地够买,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长期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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