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拥有以下的权利:
(1)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3)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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