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于2015年3月应聘某机械公司销售经理职位,在应聘时公司承诺会为每一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公司还会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但张女士在入职后却发现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张女士曾多次与公司人力资源部交涉,得到的回复是公司目前刚成立,还未开立社会保险账户,今后会统一为职工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
2015年6月,张女士因骨折入院进行手术,整个治疗过程共花费医疗费一万五千余元。由于公司未为张女士缴纳医疗保险,故一万五千余元的医疗费张女士需全额承担。出院后,张女士找到公司,要求公司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公司明确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张女士随即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未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而使其无法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
医保欠缴有关部门认为,用人单位具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本案由于公司未为张女士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其本可由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需由职工本人承担,张女士需要额外承担的医疗费用是由公司过错所造成的,因此,公司应当赔偿张女士的实际损失。
企业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负什么责任? 若企业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偿。另外,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局举报所在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费用。
企业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负什么责任?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现在,您知道企业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负什么责任,会出现什么后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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