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一位王先生,2018年5月在某家保险公司选购了一份保额5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并签订了保险合同。
从事销售的王先生,需要时常外出与客户谈业务。在2017年8月的一天,王先生和往常一样外出,却不幸遭遇车祸,经医院抢救,确诊为瘫痪。按照保险合同的理赔手续,王先生的家人在其出事后的第2天,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即刻赔付。
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了王先生家人的理赔要求。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的确诊即赔,是指不管被保人是否接受了后续的治疗,实际花费多少治疗费,一旦确诊,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赔付保额。为什么王先生却无法获得理赔?难道这重疾险的确诊即赔是假的?
我后来仔细查阅了关于重疾险的理赔说明,才明白这其中的门道。
1、确诊即赔:在重疾险定义中,有些病症只要符合其描述,不管是否接受治疗,不管治疗费用花了多少,确诊就赔,如癌症。
2、需实施某种手术:部分病症定义里列出了治疗手段,只有在确诊后,采取了相关的治疗,才符合理赔条件,如重大器官移植术。
3、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只有确诊后维持了一段时间,身体状况达成某一种疾病状态,才构成赔付条件,像王先生的就属于这类。
像我们这类不了解的人购买重疾险后,往往会产生一种误区,即罹患任何一种重疾,能依据确诊即赔的“合同条款”缓解燃眉之急。而真实情况是恶性肿瘤、严重III度烧伤等这类疾病,确诊就可以获得赔付,但是像一种手术或疾病状态,都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的。
王先生只需要过了观察期,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理赔,差点就误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了。
其实在购买任何一款保险时,我们都要先充分了解条款,再签下合同,您千万不要让无知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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