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颁布了新的养老保险费报销政策,明确规定了非参保企业和人员以及中断企业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报销。它为各类人员在中断期前报销养老保险费和延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P>一、报销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主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补缴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8年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年限
(一)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201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期限,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继续缴费的,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手续;实际缴费期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至15年。如果支付期延长到男性65岁,女性60岁,则实际支付期仍未累计。十五年内,一次性支付的期限为十五年,基本养老金按照规定办理。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