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选择一份保险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要去了解它的保险条款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银行一网通的常青寿险保障期间都有哪些条款?
常青寿险保障期间有哪些条款
一是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我国保险法规定为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二是复效条款。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但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
三是误报年龄条款。指发现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于订约时被误报,并且依此误报记载于保单内,允许投保人进行更正,即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亦允许保险人采取相应办法处理的一种合同约定。
四是受益人条款。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五是自杀条款。在包含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或两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纳的部分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寿险有哪些类型
人寿保险类型一: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①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分红保险产品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即将寿险公司的盈余,如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②分红保险的红利,实质上是保险公司的盈余。盈余就是保单资产份额高于未来负债的那部分价值。红利分配的原则:红利的分配应当满足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红利分配的比例: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红利分配的方式: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
人寿保险类型二:普通型人寿保险
按照保险责任,普通型人寿保险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两全保险有两个特点:一是储蓄性极强;二是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
人寿保险类型三: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必须是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现金价值与单独投资账户资产相匹配,现金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资产投资业绩相连,一般没有最低保证。
人寿保险类型四:年金保险
按照不同的标准,年金保险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照交费方式分类,年金保险分为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按照被保险人数分类,年金保险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年金保险分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
寿险的选择,不仅仅是对自己未来的一份保障,更是对家人的一种负责的表现,因为只有你好了,你的家人才会跟着一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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