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很多人并不陌生的,因为很多人都发现了商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下面我们看看,商业医疗保险有哪几种?
商业医疗保险常见条款
免赔额条款。免赔额是指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对被保险人经济上可承受,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规定免赔,可省去保险人的大量工作,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
比例给付条款。保险人按照总费用的某一固定比例给付保险赔偿金(例如保险人承担70%,被保险人自付30%);也有保险单以累进比例给付,即随着实际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保险人承担的比例累计递增,被保险人自付的比例累计递减。
给付限额条款。由于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大小差异很大,医疗费用支出的高低也相差很大。为了保障保险人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一般对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有限额规定,以控制总支出水平。
商业医疗保险推荐哪几种
1、一般住院医疗类
国家卫生部1999年7月公布的第二次(1998)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并对城市居民的住院发生状况和费用状况做了详细的分析。城市居民的住院发生率十分惊人,在大、中城市分别为50.7‰和53.7‰,城市居民的平均住院时间分别为24.6天和21.3天。在医疗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十分健全的今天,广大市民可考虑通过商业住院医疗保险来转移风险。
2、重大疾病类
由于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环境污染等原因,使得诸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肿瘤、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病率增加,而这类疾病往往起因复杂、病程长、治疗难、危害重,治疗费用常常超过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医学高技术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大量涌现使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攀升,诸如核磁共振、伽玛手术刀、体外循环机、心电检测设备动则数十万上百万元, 心脏手术、器官移植术治疗以及各种新药都十分昂贵。商业保险公司就针对因患重大疾病而花费巨额的医疗费设计出重大疾病保险。
3、门诊医疗类
目前各商业保险公司针对门诊医疗保险对象主要针对团体,对个人投保的门诊医疗类保险尚未开发,随着WTO的临近,相信商业保险公司会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开发出针对个人销售的门诊医疗类保险。
4、意外医疗类
针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因此原因花费的医疗费,人寿保险公司给付医疗费。这是各人寿保险公司的医疗类商品中的重要一类。一般以附加险形式,附加于主要险种之上。
商业医疗保险在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小编推荐银行一网通的健康之诺家庭医疗保障计划,产品特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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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手术、重症监护等多项保障,为全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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