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养老问题历来为我国政府所重视。2012年底,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文件。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此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这是国务院自2005年以来,连续八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水平。那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是多少?调整后的养老金政策会有哪些不同?这些调整会给人们带来哪些影响?且听小编为您解读。
历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从2005年起,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2005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只有700元,直到2012年底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12元,8年累计增加了1021元,年增长幅度达到10%,极大地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水平。当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养老金调整水平也不尽相同。例如北京市,200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为1095元,2006年达到1227元,2007年达到1380元,2008年达到1630元,2009年达到1832元,2010年达到2058元,2011年达到2280元。到2012年,这个水平提高到2510元。
此外,2012年年底,国务院还下发了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退休人员名单,共有4824人加入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大军中来。自1990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以来,目前共有16万多人享受了这项特殊津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国务院下发的文件中规定,各地需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为标准,此外,在普遍提高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养老金水平,对基本养老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相关规定予以政策倾斜。
同时,很多地区还调整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调整幅度较大北京市,去年还率先打破了劳动者户籍和地域的界线,推出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将全市180多万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里,基本实现了“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目标。这项调整举措,让更多劳动者享受到了社会保障的好处,真正地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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