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人们虽然都知道养老保险金,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养老金替代率。那么,什么是养老金替代率呢?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又是多少呢?且听小编为您介绍。
什么是养老金替代率?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的比例,它是衡量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同时,养老金替代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
养老金替代率可以通过同一年度的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来获得,如某市去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为800元,所在城市去年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为1600元,那么,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为(800/1600)x100%=50%。
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会有所下降,让退休人员得以享受养老保险成果,实现尊严养老,养老金替代率应该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按照国际经验来看,如果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退休人员才能维持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现状
目前,建立多种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沿着这个思路,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大力推动养老保险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的速度与养老保障的发展并不统一。1999年-2002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平均替代率由77.3%下降到63.43%,并逐步向基本养老金替代率60%逼近。
但是,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较晚,覆盖地区也有所差异,各行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变化也不尽相同。自1995年至2002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企业退休养老金替代率也在逐年下降,由1995年的70.13%下降至2002年的59.28。然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却一直居高不下,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一直在103.03%-92.11%之间波动,而机关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则从1995年的94.96%上升至2002年的104.56%。这些数据显示,我国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一直居高不下,而企业养老养老金替代率却在逐年下降,各行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差距越来越大。
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来说,国家应对公民承担养老责任,养老金替代率应该保持在80%以上,而我国广大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却远远低于这个水平,他们的老年生活保障水平较差。因此,这势必会成为我国政府养老保险改革的下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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