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哈尔滨市48所医院被确定为企业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怀孕后可选取一所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院,在该医院发生的孕期检查等由生育保险承担的费用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院结算,不再需要本人垫付。
据了解,哈尔滨市确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二、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第二、第四、第五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医院等48所医院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据介绍,参保人应于确认怀孕后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确定定点医院。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材料齐全后的下一个周三、四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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