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劳动者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让百姓享受更大的实惠,各地都会适时调整各地区的养老金细则。2013年被称为改革年,各地更是乘着改革浪潮调整本地区的养老金细则。今天小编以2013辽宁养老金细则为例,为您详细讲述调整的方向和具体内容。
2013辽宁养老金细则调整范围
各地区根据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有关养老金通知调整本地区养老金细则,同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地区特色的养老金规定。2013年辽宁省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是指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其中也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但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具体调整起点时间为2013年1月1日。
2013辽宁养老金细则调整具体内容
不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幅度不同。具体增幅如下: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2013辽宁养老金细则也着重对“五七家属工”做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如果您是五七家属工,又符合下述条件,还可以增加相应的基本养老金。首先,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次,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另外,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最后,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通过上述调整,我们可以发现,国家通过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给民众更大的实惠,真正实现了让退休人员生活有保障,养老无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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