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问题是很多在职女工比较关注的一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大部分公司一般都会给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但多数女职工对于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介绍吧。
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在进行领取职工生育保险的时候,应先按照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在生育前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才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领取待遇。
二、参保人在进行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一些相关资料。
三、参保人在进行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时,领取应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同时需要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办理申领手续。
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提供资料明细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7、本人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注意事项
生育前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30天以上)在未生育前,凭本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到现在所住地居委会计生办进行《流动人口婚育人员登记》,以后并接受有关查环查孕检查。
在职员工在生育后3个月内需提交一份以上申请生育待遇有关资料复印件到所属劳务公司进行存档。
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帮助女职工了解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相关内容,购买生育保险金,不仅仅是给女性职工的一份保障,同时也是一份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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