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大家来看详细介绍吧。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几项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2、要求:治疗受伤职工的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下的项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就不必到签订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二、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
2、标准:治疗受伤职工的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下的项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3、备注:按照地方规定,康复治疗是需要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的。
三、护理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
2、标准:护理费是工伤赔偿项目中受伤职工享受的一种待遇,受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需要护理,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不同评定伤残等级,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不同。
3、要求:生活护理费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按月享受。
四、辅助器具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2、标准:按照各个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的限额标准来定。
3、要求:因就业需要或日常生活所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给受伤职工安装假牙、矫形器、假肢、假眼、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2、标准:由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六、停工留薪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标准:受伤职工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备注:停工留薪也是工伤赔偿项目中受伤职工享受的一种待遇,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可按照地方规定。
以上就是有关“工伤赔偿项目”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受伤职工了解工伤保险的赔偿待遇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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