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节奏加快,压力增加,环境恶化……这些都在威胁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保险专家称:在选择购买健康险时,最先要考虑的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因为这个险种不仅扮演着重要的保驾护航角色,还能作为特定的准备金。现在,很多朋友选择永享康健两全保险,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永享康健两全保险责任有哪些
永享康健两全保险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小时适用。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意外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之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或者在主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方将按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或者在主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向受益人给付投保人累计已支付的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方将按照下列约定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如果投保人选择的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20年,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投保人累计已支付的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110%;如果投保人选择的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或80周岁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投保人累计已支付的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128%;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我方按照主合同之附加合同《附加永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的约定,已经给付或应当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我方不再承担给付满期保险金的责任。
三、豁免保险费: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我方将豁免主合同自该轻症疾病首次确诊之日的24时起的剩余各期保险费:1. 在主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主合同所规定的轻症疾病;2. 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患有主合同所规定的轻症疾病且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不受上述180天的限制。如果被保险人在疾病首次确诊时已经超越轻症疾病的状态或阶段,将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永享康健两全保险主要是专门针对社会中坚力量的中青年人士设计,全面囊括30种重大疾病,不需体检,无社保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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