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海安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正式发放,享受大病保险政策的部分群众代表领取了医疗再补助保障款。这样一个惠民政策的正式落实,使得海安成为我市范围内第一家率先启动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县(市),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险工作步入了一个实质性的高水平高保障阶段。
上午,海安县人社局大厅内温情浓浓,海安党政班子领导亲自为首批2634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部分群众代表发放了补助款,并亲切询问病患家属的基本生活情况,为病患群众送上了温馨的祝福。
今年上半年,海安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制订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据统计,按照海安新施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今年1-7月,海安全县将有2634人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1657万元。家住海安县城东镇的韩晶晶便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其中一位。去年,刚满26岁的他不幸被整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因为正住院治疗,无法赶往现场领取保障款,他的父亲韩才明代儿子领取了三万两千元的再补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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