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9日起,大连保险业实现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联网征收车船税,在全国率先采用车辆信息核定库为计税依据,收缴车船使用税。
自2007年7月12日起,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大连地区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的车船税计税标准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为了进一步精准征收车船税,在大连保监局的指导下,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于2015年4月与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启动联网征收车船税项目,变以往的保险公司计税模式为税源系统计税,实现了保险公司车险信息平台与地税税源系统实时互联传输。
联网计税以车辆信息核定库为依据,核定库信息全部由交警部门提供,从而使得数据来源更加权威,计税结果更加准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单录入时,车辆信息只作为车辆匹配的依据,在与核定库车辆完成匹配后,税源系统将完全依据核定库数据进行计税,解决了车船税算税依据与主体不明晰的操作弊端。截至2016年1月,大连地区车辆信息核定库数据150万条。自计税系统上线以来,大连各保险公司共计代收车船税7.8万笔,税金近5000万元,核定库车辆数据匹配率高达94%。
此举是大连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有效防止车船税“跑冒滴漏”的同时,提高了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同时也是行业参与国家综合治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今后,行业还要在三农、养老、健康、责任等保险领域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为大连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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