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车主都不惜重金购买车险,不仅是希望买个心安,更是为了分摊发生事故后的损失。但是,许多人对于车险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认知上的误区,这些误区往往会为受保险人带来不少的损失,所以车主们需要对车险的种类和保险范围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误区一:购买全险并不代表能获得全险
许多购买新车的车主都会购买所谓的全险,但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
比如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情况,就属于责任免除。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事故,车主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险才能获赔。
误区二:理赔方便可以制造假案
少数车主为了理赔方便,就希望依靠汽修企业的帮助,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然而,这样往往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如果车主在保险公司有不良保险记录,在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可能拒保。
误区三:可以先修车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自己先找修配企业修车,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种做法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要知道出险后应首先打电话报案,拿到交警开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派人查勘、定损后,才可以对车辆进行修理。
在发生事故之后,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自己先去修理车辆,在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有权利认为心里费用是高于定损的费用,产生的差额部分可能就要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如果发生事故,车主应该按照定损程序,先定损,后修车,这不仅仅是按照保险公司的保险流程手续,也是对受保险人自身利益的维护,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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