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向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放了首批支持性贷款,标志着该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了实施阶段。
2010年8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淮南市列为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28个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试点城市。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有效缓解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压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作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批准的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项目之一的淮南矿业集团棚改项目,经过项目调查、受托银行评议、公积金中心评审、财政部门审核、管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等七个环节后,获得首批贷款,发放贷款额度1.1亿元,期限3年。
该项目包括11个棚改小区,建设总规模332.3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1.6亿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6.7亿元,计划建设31306套住房。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矿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解决3万多户职工家庭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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