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在去年就有明确过,从7月1日起,成都市将提高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险的支付比例,将此最高支付比例提高到90%。此《通知》出台前,成都市的最高报销比例为77%。
重磅消息: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险支付比提高啦
《通知》明确规定,成都市今后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支付,即两种按不同费率交费的参保人,各分为4个不同级别,之后分别根据不同比例报销。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交费基数、按1%的交费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按以下比例支付:
剩余部分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7%;
剩余部分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支付比例为80%;
剩余部分在3万元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85%;
剩余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2)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交费基数、按0.5%的交费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按以下比例支付:
剩余部分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支付比例为38.5%;
剩余部分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支付比例为40%;
剩余部分在3万元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支付比例为42.5%;
剩余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60%。
除此之外,成都市政府表明要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大病药品目录标准达到支付条件的,并且在医保待遇有效期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一个治疗年度内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险资金累计支付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不能超过15万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