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
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方无责任的按限额20%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责任免除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被保险人的财产及车上的财产
受害人停驶、停电、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减值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费计算依据
车型(如:别克SGM7160)
购车年限(2004年11月购买)
客户类别(如:个人车、企业车)
投保险种(如:车损、三者、盗抢、车上人员)
车辆出单须提供资料
新车1、购车发票复印件或合格证复印件。
2、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车)。
3、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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