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所谓“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是指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项目的基金。它是房屋维修基金中的一部分,由于直接关系到多年后居住房屋的质量安全问题,被称为房屋“养老金”。
按照今年3月13日,深圳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深圳对该基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具体如何使用,业主“说了算”,包括是否动用专用基金,物管须向业主委员会申请,施工质量过关与否由业主委员会验收,否则物管无法动用存在专用账户里的房屋“”等,整套新规定对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作用重大。
另外,按照规定,深圳市对于今年3月13日后竣工的项目,如果未交清房屋“养老金”,深圳国土房产局将暂缓办理该项目初始登记手续,并将依法暂停该单位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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