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监会官网获悉,大连保监局近日调查车险理赔难治理现状,提出“三个增加”的监管新举措,规范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提高监管可操作性。一是将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和承诺固化在保险合同中,使得保险合同更为完整、公平,从而严格约束保险公司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增加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单证资料收取回执。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交递的单证资料时,应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式多联的“资料收取回执”,明确标明收到的资料名称、类别、数量、收取时间、是否原件、资料是否已齐全等信息,作为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证明资料提供义务的支持证明。三是增加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赔偿理算通知书。在保险公司内部完成赔偿核定后,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赔偿理算通知书”,将损失金额、赔付金额、免赔金额、不予赔付金额等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在得到被保险人确认后,完成后续赔款支付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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