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为了防止投保人骗保行为的发生。保险法和保险公司对于医疗险的投保都设置了等待期。那么在等待期内患病是否需要补充告知呢?
一、什么是等待期?
保险等待期指保险合同签订后30-180天之内,在此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会为投保人进行保险金的赔付。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
而不同的保险产品的等待期是不同的。一般来讲,重疾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
二、什么是保险告知?
在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且必须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有关于保险的重要信息,例如自己当前的身体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病史等等。
若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后续申请保险金赔偿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不予赔偿。
三、什么是补充告知
若在投保时投保人不知道自己身上患有一些隐性疾病,后续发现了(在投保前患病)。那么为了保证自己在后续理赔时不受影响,可以申请向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身体情况。再由保险公司进行审核评定,看后续是否需要进行一些保费或者保险合同上的调整。
四、等待期内患病是否需要补充告知?
答案是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所患疾病与保单规定的疾病无关,则不需要补充告知。
需要如实告知的是我们投保前的身体状况,如果是在已经签订合同之后发生的健康异常状况是我们没有办法在投保前如实告知的。
而这种情况不会影响我们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因为这种健康异常情况与保单中疾病并无关联,并且在后续理赔时保险公司也不能够以我们投保后的身体情况为理由来拒绝理赔。
2、所患疾病与保单规定疾病有关,则需要补充告知。
在所患疾病与保单规定的理赔疾病有关联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告知情况,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补充告知,大部分保险公司后续是不会进行理赔的。小诺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退还您的保费,减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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