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交通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loadingloading
[提要]2013年1月13日12时左右,刘某驾驶吴某某所有的苏B牌照货车行驶至上海市嘉定区沪松公路时,车轮带起一块石头撞击在骑电瓶车的万某某的脚上,导致万某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

2013年1月13日12时左右,刘某驾驶吴某某所有的苏B牌照货车行驶至上海市嘉定区沪松公路时,车轮带起一块石头撞击在骑电瓶车的万某某的脚上,导致万某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为意外事故,各方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万某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左踝骨折,在该医院住院10天,造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123.5元。对于赔偿,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且意见分歧较大,彭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 (五) 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本案交警部门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无责任,但确属“交通事故”范畴。同时,交通意外事故责任不能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对造成交通事故无责无违章行为并不必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彭某属于在道路上正常骑电瓶车,并无过错,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赔偿,有违公平正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车辆车主单位对超出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