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车辆毁于“不明火灾”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loadingloading
[提要]新买的汽车被烧毁,保险公司以“火灾原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行得通么?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周某62800元。20

新买的汽车被烧毁,保险公司以“火灾原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行得通么?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周某62800元。    2015年11月4日,原告周某由某汽贸公司代其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为其小汽车购买了62 800元车辆损失险。2015年12月30日下午,周某开着自己的新车载着袁某、毛某兜风。车辆行至安乡某河堤路段时,三人看见有人设网捕鸟,便决定去捉鸟,袁某与毛某先下车,周某将车停靠至河堤边缘路段后下车。三人行至堤下后,袁某试图在堤下点火被毛某制止。在捉鸟过程中,因闻到气味,三人便从堤下折回,发现堤上枯草着火,火势蔓延至路边后将周某停靠在路边的汽车烧毁。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在庭审中,某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因不明火灾原因造成机动车的损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周某没有证据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具体起火的原因不明确,周某也不能提供火灾认定书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便以火灾不明系免赔理由拒绝向周某赔偿,并向周某下达了拒赔通知书。而周某认为,自己的汽车被烧毁是堤上枯草着火后火势导致的,该案火灾原因不明确,不能将上一个因果关系中枯草着火原因不明视为自己汽车烧毁的原因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汽车的损毁发生在保险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结实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该案中,原、被告对保险合同中“火灾原因不明”的理解出现不同理解,根据该条意旨,对“火灾原因不明”的理解应选择对投保人即原告有利的解释,对保险公司援引免赔条款不应赔付的辩称意见不予采纳。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