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车主在购车时都听到过这样一个词:“全险”。我们按字面意思理解,即认为既然是全 险,出了任何事故、造成了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一概都须予以赔付。其实不然,消保委提示能否 获赔,主要看事故是否属于每个险种的免责条款,而车险“全险”说法多属误导,其间包括理赔死角。 所谓的全险包括什么 据了解,车险“全险”是一些保险公司谨慎使用的词。比如,产险曾明确禁止销售人员介绍产品时使用“全险”称呼,而改用“套餐”。市面上所谓的“全险”一般可概况为两种: 1、基本险,基本险又称主险,指不需附加在其它险种之下,可以独立承保的险种。除了国家强制 投保的交强险之外,基本险部分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 责任险共四个独立险种。选择“全险”,则意味着投保全部四种基本险,确实可以有效预防损失 。 2、附加险指附加在基本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可以用相对较少的保费辅助基本险形成更全面的保 险。平常所称的“全险”中除了四种基本险外,一般还包括作为车损附加险的两个险种:玻璃单 独破碎险与车身划痕损失险。实际上,基本险附加险共有几十种之多,且各家保险公司具体承保险种稍有不同。 全险10大理赔死角 其实,就算消费者把上述险种都买了,也不可能出险就能满额获赔。消费者除了对车险“全险” 认识有偏差,在相关保额的分配上也存在消费误区。很多消费者把新车视为家里的“大件”,车损险保额很足,但第三者责任险往往只保10万~20万元,这是很不科学的。一旦发生人伤事故,或 者撞上豪车,保额往往不够,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也就没有得到发挥。 此外,因为各险种理赔时也都存在一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不可能全赔的。保险业相关人士指出,常见的十种“全险”理赔死角有: 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3、找不到第三方肇事者的不赔 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 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10、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车险产品中,确实并不存在所谓的“全险”,仅仅是保险销售人 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广大车主不要偏听 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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