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流程
1、假如产生保险事故,应立即向车险公司举报,并将有关的材料由自身或授权委托别人送至车险公司;
2、车险公司索赔部收到原材料后,马上立案侦查;
3、如必须调研的案子,监察员依据规定,开展调研;
4、理赔员对原材料开展审批,明确安全事故是不是归属于保险条款范畴,测算赔偿额度;如有疑问仍可再次调研;做出核赔结果;
5、理赔员将审查意见和结果汇报,签批愿意后审结;
6、通告被告方领到赔偿款或别的以书面形式告知。
必须递交的原材料
索赔申请办理(包含理赔明细)、保单或商业保险凭据的原件、已交纳保险费用的凭据、相关能证实商业保险标底或被告方真实身份的原材料、保险理赔检测证实等。
保险理赔检测证实有什么
1、因发生火灾事故而理赔的,应出示公安边防单位出示的证明材料;
2、因产生风暴、大暴雨、遭雷击、极端天气、雹灾而理赔的,应由气象局出示证实;
3、因产生爆炸事件而理赔的,一般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4、因产生偷盗案子而理赔的,应由公安部门出示证实;
5、因机动车辆路面道路交通事故而理赔的,理应出示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单位出示机动车辆路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因受益人的人身安全残废、身亡而理赔的,应向保险公司出示死亡证或是由精神病鉴定组织合理合法出示的伤残鉴定汇报。若身亡的,还须出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示的注销证实等。
车险公司索赔的時间规定
车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如原材料齐备,理应在30日内作出核准,并将核准結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申报人如对车险公司的核准情况属实,并和车险公司达成共识,车险公司应在10天内付款赔偿款。
1、举报方法:电話举报、网上报案、到车险公司举报及其理赔员传达举报。
2、保险事故产生后,应立即通告公安局、车险公司。
汽车保险未予索赔的情况
1、撞倒自己人的免除责任;
2、大灯或是后视镜独立损坏的不赔;
3、把负承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放走的不赔;
4、水最深处强制点火造成 汽车发动机毁坏的不赔;
5、车辆修理期内导致的损害不赔;
6、托着没保强险的车出安全事故的不赔;
7、擅自改装的机器设备不赔;
8、被车里物件碰坏不赔;
9、没历经车辆定损立即维修的不赔;车子零部件失窃的不赔这些。
10、酒后驾驶、无照驾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没年审的,车险公司还可以回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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