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车主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就好像是老鼠与猫,总在玩一场你想捉我,我绞尽脑汁逃避的游戏。近日,车主圈里一直盛传一个“教你撞车之后,不要傻里傻气的,真的很有用”的帖子,大教车主与车险企业斗智斗勇,从而“合理”规避汽车保险中的陷阱,减少车主不必要的损失。
这个帖子当中有不少“老公指挥倒车,不慎撞倒老公,为了获得保险赔付,最好换个朋友的车撞”、“在高速上与大货车擦碰后,大货车逃逸,只能报案称,太阳晃花了我的眼,让我上了花坛”之类的“损招”,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生活中,保险公司认定的“有意骗保”与车主的“无意之失”总是一对矛盾,如何合理鉴定到底是属于哪种情况确实存在很大难度。
近年来,极个别车主、修车行串联起来利用车险漏洞实施骗保从而获取巨额收益的例子并不鲜见。据最近的消息,深圳交警部门破获了历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案件数量最多的系列保险诈骗案:李某在不到5年的时间,利用上下班高峰期制造轻微交通事故“导演”了334次车祸,总共从各大保险公司骗取了近百万元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了尽量减少自身的损失对保险合同增加诸多限制条款似乎是无奈之举。
不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条款的设置和规定上屡被车主诟病,从“无责不赔”到“高保低赔”,再到“不同保险公司对同一辆车同一规格险种给出差异较大的保额”,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曾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经过近几年来保险的不断完善与改进,保险合同的细则仍有不少可商榷之处。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