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9日,报道了在甘井子区后盐附近发生的一起车祸。当日事故发生后,小编接到市民周先生的报料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当时,一个被撞身亡的男子躺在一辆轿车和一辆货车附近,而这两辆车上都有碰撞痕迹。事发时,轿车司机和附近多位目击者对该事故各执一词。
昨日,小编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经过交警部门调查,该起车祸中,轿车司机占有主要责任。事发时,轿车撞到行人(死者)后又推撞行人与停靠在路边的货车撞击。
据警方介绍,根据调查,事情经过是:10月18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魏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后盐二手车市场东侧匝道行驶至202国道附近时,在非机动车道内与行人郑某相撞,随后,轿车又推撞郑某与停放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的一辆重型普通货车左侧尾部撞击,事故导致两车受损、行人郑某当场死亡。
虽然该事故发生比较突然、过程又比较 蹊跷 ,但交警部门根据多次现场勘查和事后调查等,认定魏某驾驶未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疏于瞭望,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认定当事人魏某在该事件中占有主要责任。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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