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在福集镇城西临时农贸市场摆摊,因旁边摆摊摊主的一个请求,本着 助人为乐 的态度帮人开车进菜市,没想到却出了车祸伤了人,可他连驾照都没有
5月29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帮人开车出车祸应该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昨日,事件中的小伙李某联系,称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自己被判主责,他不满结果欲通过司法途径上诉。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李某已外出到广东打工,近日,他收到交警大队开出的事故认定书,交警判定他应该负主要责任,而车主本人只需承担次要责任。李某称他对此表示不理解,原因是,他 好心 帮忙而出事,且是由车主方明知他没有驾照还提出请他挪车的要求,整个过程自己没收到任何 好处 ,无论怎么判决,车主与自己都应该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李某说,他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中第二款,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按该条款说明,自己也应该和车主负同等责任,因不满交警进行的事故认定,8月10日,李某将请求重新责任认定的书面申请递送市交警支队。律师说法:泸州市杰可律师事务所冯骏律师表示,李某明知自己没有驾照还 帮忙 ,就这一点,交警认定李某承担主责并没有问题。另外,该事件中,肇事车辆如果购买了保险,有关事件中涉及理赔的问题,伤者有权在不需要车主和肇事人同意与否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直接赔偿,这其实也能依法保护伤者的合法权益,暂解肇事方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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